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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載1200多條香煙跨江香烟批发販賣無准運許可証被查

原標題:車載1200多條香煙跨江販賣被查

一輛豐田越野車通過皋張汽渡渡輪抵達長江對岸的張家港境內公安卡口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攔下,依法接受檢查。這一查,把民警嚇了一跳:車內居然藏有1200多條香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相關規定,異地運輸煙草必須申辦並持有煙草運輸准許証,司機劉某跨江運輸並未取得相應的煙草運輸准許証,已涉嫌違法犯罪。8月2日下午,記者在採訪張家港市煙草專賣局相關負責人時了解到,案件目前仍在處理之中。

執法民警緊急攔截

7月29日凌晨。4時許。皋張汽渡張家港碼頭。

一輛豐田越野車緩緩駛下渡輪,司機踩下油門,欲加大馬力疾速離開渡口。

“請您停車!”正在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執法檢查的張家港市公安局皋張汽渡卡口民警看見了,立即揮手示意,香烟批发,高仿香烟批发,香烟代理,香烟厂家,免税香烟批发,国烟批发,外烟批发,烟草批发,責成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豐田越野車司機不得不將車停至路邊待檢。

“你叫什麼名字?哪裡人?”針對司機急著離開的異常行為,民警對其展開一系列盤問。

“我是如皋人。我姓劉。到張家港辦事。”面對民警的詢問,司機在吞吞吐吐中,老實交代了個人相關信息。

汽車內藏千余香煙

“你車上裝的是什麼?”當民警責成司機打開車門后,發現裡面用黑布蒙著不少物品。到底是些什麼呢?

在民警一再追問下,神色慌張的司機無奈地掀開了黑布。民警一看,大吃一驚:幾乎塞滿車廂的,是一條條各種品牌的香煙。數量之多,令人咋舌!

“這麼多香煙是真是假?從哪裡來?准備賣給誰?”民警一邊接著對司機進行盤查,一邊對被查獲的香煙在現場進行了清點。

最終,經民警一條一條核查,確認涉事司機所運載的香煙總數達1200多條!司機劉某向執法民警交代:他在如皋經營一家煙草專賣店,有煙草專賣許可証﹔車上載的香煙價值達30多萬元,是准備販賣給張家港的一些經營戶,從中賺取一些差價。不料,剛下輪渡還沒駕車駛離碼頭,就被民警截獲。

按照相關規定,托運或自運煙草專賣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准運許可証,然而,劉某卻並沒有取得相應的許可証,據此,涉嫌非法運輸煙草專賣品。

執法人員詳解規定

8月2日下午,記者就這起被張家港警方查獲的案件,首先採訪了如皋市煙草專賣局的有關負責人。

“可以肯定的是,卷煙從煙廠到煙草公司,需要准運証。這是不對外的。市民攜帶香煙異地走親訪友,一人限量50條﹔郵寄或快遞須實名,1人限量兩條﹔如果有人無証異地運輸香煙,涉案案值超過5萬元,將被依法沒收處理﹔低於5萬元,罰款20%到50%不等﹔無証經營煙草並非法運輸,將還面臨法律懲處。”如皋市煙草專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記者採訪中同時了解到,如皋市煙草專賣局查處的非法運輸煙草案中,最多一次曾查獲有人私下動用大貨車非法運輸香煙高達七八千條,案值巨大,涉案人員均被依法嚴懲。

“涉事司機持証在如皋經營香煙,離開如皋市境內無准運証到包括張家港市在內的異地進行銷售,屬於違法行為。沒收其香煙,是第一步。”如皋市煙草專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后續處理,還將視案件的具體情節依法展開。”

法律底線不能觸碰

直接查處此案的張家港市煙草專賣局有關執法人員,8月2日下午也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條規定,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簽發的准運証﹔無准運証的,承運人不得承運。第二十二條規定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而在《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章關於‘煙草專賣品的運輸’中強調: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跨市、縣運輸煙草專賣品,應當憑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簽發的煙草專賣品准運証辦理托運或者自運。”張家港市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如皋煙草經營戶劉某無証運輸1200多條香煙的違法事實,是清楚的,沒有疑義。”

張家港市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最后向本報記者介紹:“這起案件所有的証據正在進一步核查和確認,包括沒收香煙、予以罰款等等一系列處理程序,正在依法進行。”(周朝暉 周想想)

(責編:孟二波、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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