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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共价值11480元

巢湖一90男子钱某多次以买烟为名,拿起香烟就逃离现场。日前,巢湖市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钱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1到12月间,钱某前十次到巢湖市多家超市、商行,谎称要买香烟,待店家将烟放在柜台上时,钱某拿起香烟就逃离现场。期间,钱某共抢夺走2条金皖烟、18条软盒中华烟,经鉴定,香烟共价值11480元。

2019年4月17日,被告人钱某主动向巢湖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钱某近亲属代为退赃11480元,已由巢湖市公安局发还给各被害人。经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钱某系强迫性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公然抢夺他人价值11480元的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抢夺罪。被告人钱某能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钱某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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