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客服在朋友圈发代购香烟广高仿香烟批发告并上交部分费用,杭州一公司被罚

  因兼职客服在其微信朋友圈为广告主发布“免税店代购香烟”的广告,构成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杭州建德市一家从事网络广告发布的公司被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没收广告费用3.1万元,并处罚款3.1万元。
  该案例系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23日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之一。
  杭州市市监局公布的该公司违法表现是“当事人利用自身微信朋友圈,为广告主发布含多张烟草照片的烟草广告,收取广告费31100元。”
  “我们公司在浙江青田县招的一名兼职客服人员,收了广告费后在其朋友圈发布‘免税店代购香烟’广告。因为微信名为我们公司客服,香烟批发,高仿香烟批发,香烟代理,香烟厂家,免税香烟批发,国烟批发,外烟批发,烟草批发,广告费也有部分交给公司,所以市监部门判定为公司行为,进行了处罚。”8月24日,公司负责人林先生告诉澎湃新闻()。
  建德市市监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处罚是根据2015年施行的新《广告法》及2016年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企业实际违法情况作出的。
  据了解,新《广告法》对烟草广告作出进一步限制,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烟草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则明确,互联网广告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推销商品、服务的商业广告。“这就将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带商业宣传性质的内容纳入了管理范围。”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此前在接受“正义网”采访时表示。
  【编辑:宋清影】

Copyright © 2017 香烟批发_免税外烟_香烟代理【香烟批发网】 /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42351号-1 

在线客服

关闭

客户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