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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实施烟草专卖零免税香烟售许可证负面清单,放宽

  

梅州市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负面清单,放宽许可条件

  《负面清单》列举了19起未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案件中的6类,并详细列举了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主要资格、行为、经营场所、经营方式和特殊区域存在的条件。明确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通过自动售货机(柜)或信息网络渠道销售卷烟的经营方式等。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明确规定,拆迁规划中的幼儿园、中小学及中小学周边地区和住宅区内的其他场所,不得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平面上的全开放式店铺除外。

  近日,记者从州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否定列表和江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了解到,梅州市计划引入烟草零售点布局否定列表制度,取消零售点间距的人工设置,控制辖区内已发许可证总数等指标,降低准入门槛,除禁止和限制发证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所有许可证”予以“授予”。

  《规划》基于此,计划全面取消零售网点的间距限制和总量控制,降低卷烟零售市场准入门槛,实行“一个地址、一个许可证”制度,并规定在中小学校正门50米内不得设立零售网点。商店总数在200家以上的综合批发市场,烟草制品零售网点不得超过10个,200家以下不得超过8个。旅游景点、加油站便利店、书报亭、电话亭、爱心亭等固定场所可按“一店一卡”设立零售网点。

  个体零售商陈宣波质疑道:“通过信息网络销售卷烟将不会获得零售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我可以使用互联网销售香烟吗?”市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负责人指出,烟草是国家专营的商品。除了卷烟制造企业

  为适应国家权力下放和商业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减少行政权力对市场主体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我市进行了市场调研,制定了《梅州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负面清单(草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和《梅江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

  消费者委员会代表刘文年担心“放宽”认证渠道会造成监管困难。该负责人表示,放宽准入条件后,市烟草专卖局将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实行“宽进严控”制度,加大分类管理、错时检查和交叉检查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假冒私烟的处罚力度,不断净化市场。

  来自市法制局、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消费者委员会、梅江区教育局等单位的40多名代表,以及个体零售户、消费者、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一些听证会代表就计划实施的影响提出了问题。

  “如果没有以前对烟草专卖零售点的间距和总数的限制,是否会有大量新的经营者,导致原来的持牌经营者的利润下降?”零售企业代表叶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有近14000家特许零售商。在进入门槛降低后,可能会有一些用户申请执照,但城市中吸烟者的总人数是稳定的,因此零售经营者在市场的监管下会相对稳定,他们的利润不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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